寫在母親節主日

黃健雄傳道

《聖經》記載耶穌和母親馬利亞的相處不多,《路加福音》2章講到耶穌十二歲時候的逾越節,跟着父母去耶路撒冷守節。
根據猶太人的傳統,男孩在十二歲之後的一年(十三歲)就算是成人了,所以在節期中耶穌不一定經常和父母一起。當時為了安全,旅人多數會結隊而行;習慣上,婦人和孩子走在前面,男人殿後。沒想到群眾離開耶路撒冷時,耶穌卻留了下來,全神貫注地與宗教領袖討論,而馬利亞和約瑟都以為兒子跟着對方一起走了。
走了一天,他們在親族和熟識的人中找兒子,既找不着,就沿著回耶路撒冷的路一直尋找;過了三天,在殿裏找到耶穌,他坐在教師中間,一面聽,一面問。「他母親對他說:『我兒,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?看哪,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!』耶穌說:『為甚麼找我呢?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?』」(路2:48-49)
耶穌的回應是《聖經》首次記載耶穌表明自己是神的兒子。
我們很容易理解馬利亞對耶穌走失了的焦慮,卻不太理解為甚麼耶穌的回應如此不近人情,但經文告訴我們:「他所說的這話,他們不明白。他就同他們下去,回到拿撒勒,並且順從他們。」(路2:50-51)神的兒子沒有高高在上,他順從地上的父母,跟他們一起回到拿撒勒又生活了十八年,到三十歲才開始傳道。
馬利亞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裏,因為有太多不明白的奧秘,她是否念念不忘「西面給他們祝福,又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:『這孩子被立,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,許多人興起;又要作毀謗的話柄,叫許多人心裏的意念顯露出來;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。』」(路2:34-35)
作為母親,她一手養育的孩子,將來要成就對家國偉大的事,卻讓自己傷心絕望,這是多麼複雜和忐忑的心情?換你,你會不想他長大嗎?
約翰福音19章25-30節記載耶穌在世做的最後一件事,就是托付母親給門徒約翰,之後「耶穌嘗了那醋,就說:『成了!』便低下頭,將靈魂交付神了。」
我們應該學效耶穌體貼父母的心腸,完善自己該擔上的家庭責任,敬重家人,這就是基督教信仰對「孝」最具體的教導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