燔祭的反思

梁庭恩傳道

燔祭原文是「向上升」的意思,象徵將祭物火化為香呈獻給上帝。上升的香可以平息上帝的憤怒,將祭物化為香,呈獻給神成為禮物,象徵地上的人與天上的神之間的聯合。
由於以色列人最常獻燔獻,祭司每早晚在會幕為人民獻上燔祭(出二十39-42),每個安息日的早晚獻上雙份(民二十八9-10),特別節期也要獻上雙份,除了常見的祭禮,每個家庭或個人也可以隨時獻上燔祭,* 所以他列在祭禮之首。燔祭的特色是將整個動物(公牛、公綿羊、公山羊)除了皮歸給司職的祭司以外,雄性鳥是除去嗉囊和髒物外,都燒在壇上讓煙升到神那裏。燔祭是以色列民自願獻上,縱然如此,所有程序也不能馬虎。燔祭是最神聖的,因為一切都是全然獻上,毫無保留,象徵敬拜的人完全奉獻自己給神使用。
為什麼燔祭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(利六9、12、13和合本)? 其實「常常」比較貼切的翻譯是「一直和不斷」的意思(利六9、利六13新譯本)。燔祭的火是聖火,從神而來從天而降,不是從人燃點起來。# 聖火由會幕起動開始降下,祭司職責必須確保這火不熄滅,才可以每天早晚獻上燔祭,為了獻上燔祭,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,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,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(利六12下)。那麼你可能會提問這是祭司職份,現今就是牧者的職責,那麼與我有什麼關係呢?
親愛弟兄姊妹,那是舊約的條例。在新約時代,首先我們已經不像舊約時代帶着公牛、公綿羊、公山羊或鳥來到教會獻祭,因為主耶穌釘在十字架,救贖了世人的罪過,祂一次獻上成為代罪羔羊。在新約年代保羅提醒我們:「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。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」(羅十二1),再者,十六世紀宗教改革,馬丁路德指出信徒皆祭司。「然而你們是蒙揀選的族類,是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民,是屬神的子民,為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」(彼前二9)。我們一同蒙召、一同宣揚主的福音,一同共建神家。疫情使很多事情停下來,若我們生命仍有一點點從主而來的火,盼望我們重新聚焦到神面前,讓我們的生命重新被主挑旺。
思想:
1. 我們的服事的異象和方向從何而來? 我們的心中的火是否不斷燒著?
2. 我們的生命是否像燔祭一樣在主面前全然獻上?
*高明發等譯:《聖經研讀本》。(香港: 環球,2008),頁166
#高銘謙: 《利未記》(香港: 明道社, 2020),頁1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