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出熱情:不顧一切

吳麗嫺傳道

當說到「熱情」的時候,腦海裡就會浮現一幅圖畫:一個燒著熊熊烈火的心。熱情、火熱的心通常都是在形容愛情、興趣又或在事業上的熱忱。讓我們看看聖經中另類的熱情。
路加福音10章25至37節記載了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好撒瑪利亞人故事。精通誡命律例的律法師去問耶穌:「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耶穌用了一個故事來表達「愛鄰舍」的熱情教導。
10:30耶穌回答說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,落在強盜手中。他們剝去他的衣裳,把他打個半死,就丟下他走了。
10: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,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。
10: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,看見他,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。
10:33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,看見他就動了慈心,
10: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,包裹好了,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帶到店裏去照應他。
10: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,交給店主,說:『你且照應他,此外所費用的,我回來必還你。』
當祭司和利未人出場時,律法師一定以為他們就是能夠承受永生的人,但結局卻非如此。對於祭司和利未人沒有伸出援手,人都為他們提出不同的原因:祭司若沾染污穢就要潔淨七日才可以服侍、獻祭的儀式便不能執行。利未人在聖殿的工作很繁忙、他們只能處理聖殿的工作、大家心想必定有其他人更合適去作出幫助。這些原因都十分合理,或許當我們在街上遇見有人需要幫助時,我們都會有類似以上不能幫助的原因。
只有撒瑪利亞人看見這個被打到半死的傷者才動了慈心。他的心就如火燒一般,不顧對象是誰、不顧要用多少錢、不顧回報、不顧自己的身份(他可能是帶著牲口經商的商人)不顧一切的去幫助傷者。這是一份憐憫人的熱情,就是這樣的愛使這撒瑪利亞人能承受永生。不是律法師、祭司和利未人頭腦上對於律法的知識和熱情。耶穌在此對比他們對人的冷漠和撒瑪利亞人對人的熱情。
弟兄姊妹,下次當你遇見有需要的人,不顧一切,盡力去幫助,以免錯失服侍主耶穌的機會。共勉之。